近日,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2016年度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》(以下简称《要点》),强调加强污染防治,促进节能减排,发展生态经济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。
《要点》明确,海南省要从强化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,提升生态环境质量;加强污染防治,促进节能减排;发展生态产业,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;统筹推进城乡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,建设美丽家园;加强生态文化建设,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机制等五大工作任务着手,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特区建设、生态环境建设、国际旅游岛建设、海洋经济发展、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中。
其中值得一提的是,2016年海南省将实施“蓝色海湾”综合治理工程,重点推进小海潟湖湿地保护区、陵水新村港和黎安港潟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、文昌木兰湾生态环境恢复等项目建设。
乡村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方面,2016年海南省计划创建5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和36个以上的省级小康环保示范村,新创建822个文明生态村。大力推进美丽田园建设,力争建成24个国家级美丽乡镇和200个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,助力乡村生态旅游发展。